溧陽法院組織召開撤銷緩刑案件聽證會
來源: 作者: 時間:2023-03-21 18:27:50
3月15日上午,溧陽法院組織召開撤銷緩刑案件聽證會,對溧陽司法局提請的撤銷王某某緩刑建議進行公開聽證。溧陽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、員額檢察官李凱,溧陽司法局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王奔逸、趙海琳到庭參加聽證會,人大代表王穎、王磊,政協委員蔣群茂、符芳琴,特約監督員史建國和人民陪審員趙秋華、趙國勤等受邀參加。
2022年12月5日,溧陽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二個月,緩刑四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。原判已發生法律效力并交付執行。2023年2月7日19時5分許,王某某在機動車駕駛證吊銷期間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,行駛至戴埠鎮鎮善北路云庭苑東門處被戴埠中隊民警當場查獲,經現場對其呼氣酒精測試,結果為40mg/100ml。
王某某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違反有關行政法規,被溧陽市公安局決定行政拘留十二日,溧陽市司法局于2023年2月17日書面建議本院撤銷對王某某的緩刑。按照相關法律規定,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行政法規,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。王某某提出,被查獲時是準備送其患病的妻子去就醫,自己屬于緊急避險,不屬于違反行政法規情節嚴重。
聽證會上,參與聽證人員詳細聽取了承辦法官薛凱闡述的案件基本情況、撤銷緩刑條件,以及被告人王某某和辯護律師的意見。針對案情,參與聽證人員分別發表自己的意見,最后一致同意撤銷王某某緩刑。
這是溧陽法院首次擴大參與撤銷緩刑聽證會議人員的范圍,主動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特約監督員參與聽證,旨在通過公開聽證的方式,讓社會各界人士了解、監督法院審判工作,也讓法官有更多角度思維去考慮案情和社會實情,增加更多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,通過公開聽證,讓更多的人了解司法案件,讓更多的群眾相信法律,從而達到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。
下一步,溧陽法院將積極推動“法院開放日”與“撤銷緩刑聽證”相結合,探索完善撤銷緩刑聽證制度,主動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聽證,將各方的聽證意見作為是否撤銷緩刑的重要參考依據,真正讓聽證成為提升法院辦案質效、促進司法公開公正的重要抓手,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。